小寶去美國2個多月明顯有長高,爸爸推論是運動的關係,所以決定買兩顆足球來讓他玩.雖然爸爸希望小寶以後練籃球,可是考量現在練習籃球(原地)運球實際上缺發跑步,練習足球運動量反而較大(因為會跑步去追球),爸爸在網拍上發現足球有分3號,4號,5號,就打電話問爸爸高中同學李俊翰,李俊翰雖然不會踢足球卻是艾迪達代工部門的的前採購主管,果然具有相關知識,原來3號是兒童用球(較小,較軟以避免頭頂傷害),4號是練習球,5號是比賽用球.
爸爸告訴小寶ㄧ腳採在球上,雙手叉腰,照相比較帥,小寶還舉起雙手說"I have muscles!!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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